郑州大学第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郑州大学第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郑州大学第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基层单位代表选举的民主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向大会报告:
一、各基层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是严格按照《郑州大学第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和有关民主程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的。选举程序符合规定,没有违纪现象发生,选举有效。
二、根据有关规定,全校共选举产生代表322名。代表的构成和名额分布,既注意了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又充分体现了以教师为主体的特点。女教职工和少数民族代表有适当比例。代表构成的基本情况是:
1.代表总数322名,占全校教职工总数的3%;
2.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97名,占代表总数的61.2%;
3.女教职工代表95名,占代表总数的29.5%;
4.少数民族代表8名,占代表总数的2.5%;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代表230名,占代表总数的71.4%;
6.代表年龄结构:45岁以下的103名,46—55岁之间的187名,56岁以上的32名;
7.代表政治面貌情况:中共党员282名,民主党派12名,群众28名。
三、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为,322名代表均符合《郑州大学第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