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认真贯彻《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消防法规,按照2018年《郑州大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目标责任书》有关责任区域划分,健全落实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逐级管理责任制,坚持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维护学校消防安全。
二、认真排查整改消防事故隐患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组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对本单位管理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开展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排查整治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和“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禁擅自在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和体育馆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排非值班人员住宿生活,杜绝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夏季用电安全。
三、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对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及室内装修改造施工现场、临时人员居住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查隐患,严堵漏洞,严防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郑州大学防火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