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9-06-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9〕31 号),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动员师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增强宪法意识,使全校师生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现将我校征集推荐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6日—7月15日

三、作品内容类别

(一)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和感悟体会,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

四、注意事项

(一)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

(二)作品内容要紧扣突出宣传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始终围绕宪法进行叙述,不能偏离宪法内容。

(三)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

(四)作品要重点突出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我与宪法”故事。

(五)工作展示类作品要紧密联系宪法确定的各行各业的职责任务,从实施宪法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叙述,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六)作品必须为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其来源。

(七)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八)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作品内容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任何外部链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推荐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宪法宣传形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宪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在全省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实施。学习宣传宪法是今年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推荐的过程成为普及宣传宪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三)积极报送。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人员报名参加,并于7月15日前将作品及推荐表、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xuan@zzu.edu.cn(邮件命名:XX单位“我与宪法”参赛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32办公室。学校初评后将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联系人:杨明;联系电话:67781030

附件:

1.“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优秀作品推荐表

2.“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 相关附件.docx

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6日

  • 附件【相关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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