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通知
日期: 2018-12-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评选2018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通知》(教思政〔2018〕1045号),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8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8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

二、评选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或命名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者,不得重复申报该奖项。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高校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2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1份(4000字左右),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cbsx@zzu.edu.cn(文档标注:xx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品牌)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2.各单位要对申报品牌认真梳理总结,客观全面反映品牌成果和价值,品牌名称精炼、准确,力求做到可借鉴、可推广。

3.请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见附件)。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时间:12月10日下午17:00前。

报送地点:党委宣传部(综合管理中心449房间)

联系人:李老师,67781031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docx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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