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实施“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8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党委宣传部评议,决定推荐曾鑫、聂娜为我校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提交的异议材料上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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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