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河南省宣传思想工作优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25〕43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文学艺术类作品推荐评选工作。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决定推荐文学艺术类奖项9项(含青年鼓励奖4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党委宣传部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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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文学艺术类)推荐公示名单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