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大学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6-01 信息来源: 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涵养高尚师德师风,树立教书育人先进标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潜心教书育人,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郑州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郑大党发〔2025〕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郑州大学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通过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公认的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与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勇担教书育人使命。引导全体教师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实践,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将师德师风作为评选核心标准,确保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在师生中享有良好声誉与影响力。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坚守廉洁自律底线,无违纪违规行为。

3.以教师在教学实践、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际贡献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实施全面综合考评。

4.评选重点向长期扎根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直接服务学生成长的基层教师倾斜。

5.对在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给予优先推荐。

四、评选安排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公开推荐、民主评议、集体决策”的原则组织初评,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初评工作应充分听取本单位师生意见。

2.推荐材料包括:《郑州大学“最美教师”推荐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需突出师德、教学、育人成效);相关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近期两寸免冠照片等。

3.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

五、其他事项

1.获评教师纳入学校师德典型资源库,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获奖者如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获得郑州大学终身成就奖,郑州大学杰出贡献奖,郑州大学十佳青年教师,郑州大学文科资深教授,郑州大学教学名师,郑州大学最美医生、最美护士等荣誉的个人,同一年度内原则上不重复参评郑州大学最美教师奖项。已获得过我校或上级部门“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评。

六、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请于6月15日18:00前由专人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65房间(推荐表1式5份,先进事迹支撑材料1份,承诺书1份),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uanjswm@zzu.edu.cn。

联系人:王勃,联系电话:67739509

附件:

1.郑州大学“最美教师”推荐表

2.郑州大学荣誉评选师德师风承诺书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日

  •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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