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日前,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2013]5号)和《关于开展“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2013]4号)。
此次参评是充分展示我校工程硕士培养质量和优秀学员风采,总结和交流我校工程硕士培养经验的良好契机。请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精心准备,于2013年5月31日前按照“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和“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将“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和有关书面材料,以及“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和有关书面材料上报专业学位办,同时将推荐表和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liuyj@zzu.edu.cn。
研究生院
2013年4月1日
附件:评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