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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拟给予王保振等十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发布人 :
赵小远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
2012-12-18
阅读次数 :
经查王保振(学号为200712044100210030)等十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已达4年,超出我校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办理退学手续。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二十七条,拟给予以上十名同学自动退学的决定。
对以上处理有异议者,可按《郑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实施办法》在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诉。
特此公示!
附:拟处理同学名单.xls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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