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持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拟对2008-2009年研究生教育支持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好《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持基金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1)、研究成果(论文或专利等,论文请复印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利、获奖等成果复印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
2.未能如期结项的,必须提交延期申请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将作撤题处理。未结题者不能申报下一次的支持基金项目。
3.报销票据主要包括:版面费、印刷费、参加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会议费(需要提供会议通知)、交通费、实验材料费。
4.2012年9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研究生工作部(综合管理中心627房间),联系电话:6773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