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2-2013年度申请办理校外住宿研究生以院系为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将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和加盖院系公章后的汇总表(见附件三)及电子版于6月15日前报至研究生院研工部627房间。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本人)方可到学校后勤集团宿管部门办理相关的退房手续。
注:
1、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四份);
2、外宿办理成功后每年都需在网上提交校外住宿申请,并由导师、院系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方可审核。
3、校外住宿每学期只在6月15日前(两周内)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联系电话:67739179,联系人:吴建新(627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