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2013级研究生缴费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生学业情况评定结果产生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汇总后报校财务处,按名单扣缴学生学费。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根据附件中本单位研究生自费生人数名额,于11月26日(周四)前将缴费学生名单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房间。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奖助贷科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2013级交学费学生信息及上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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