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安排,现对办理展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做以下说明。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材料要求:
首次贷款学生提交(研究生阶段第一次贷款均视为首次贷款):申请表原件(表上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各一份。
非首次贷款学生提交:《申请表》原件(《申请表》除院(系)公章外,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2、申请材料的审核
①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本单位在校生(2013、2014级)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并将贷款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学校将根据各培养单位审核后的汇总表名单确定贷款人员名单。
② 审核2015级新生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并将审核通过学生信息汇总,具体学生在线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3、申请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将贷款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见附件)于9月10日前交送至研工部(2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奖助贷邮箱:jzd@zzu.edu.cn。
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各培养单位将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联(即含有回执校验码部分)汇总,要求学生将学生本人学号正确标注在受理证明上,受理证明下联(即含有贷款账号及密码的部分)由学生保留。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所有受理证明汇总完毕后统一交送研究生院(201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三、展期申请材料
研工部每周四下午2:00~5:00 统一接收展期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
研究生院
党委研工部
2015年9月1日
附件: 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