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助学贷款的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地享有受教育权,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首贷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打折扣、执行各项规定不留死角,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完善本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把国家及我省最新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把贷款资金用实用好,确保应贷尽贷、精准资助。
二、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时间节点。
截至8月31日(含当日),研工部奖助贷管理科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23-2024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10月10日17点,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
今年贷款申报工作要做好两个环节的公示:第一是培养单位(院、系)公示,各培养单位(院、系)在初步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含新生及基本学制内在校生)后要通过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本单位(院、系)学生公告3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同时将公示照片发送至jzd@zzu.edu.cn,如果没有按要求公示,学校在数据审核环节要取消其贷款资格;第二是学校公示,学校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系)数据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官网或郑州大学学生工作网向全校学生公示2天,同时学校将公示的具体网址上报省资助中心。
11月2—4日各培养单位(院、系)到研工部奖助贷管理科领取借款合同、贷款约定与承诺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3日,各培养单位(院、系)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各培养单位(院、系)需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
(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
(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
(4)核对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11月6日前(含),研工部奖助贷管理科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借款合同信息上报校资助中心。由于贷款数据最终审批工作必须整体进行,为了避免因个别单位没有按时上报信息而影响总数据的审批打印和上报花名册,进而影响全校工作正常进展,届时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单位将直接删除其贷款数据,取消当年贷款资格,校资助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贷款发放及结息
11月中旬,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郑州大学的结算账户上,学生所贷的生活费直接留存在本人支付宝账户中。学校将学费住宿费部分统一发放到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由于11月16日为开行开始拨付时间,将学、住费(以申请为准)划扣至我校账户时间相对滞后,请告知学生相关情况。
三、其他问题
各培养单位(院、系)要认真核查贷款学生受助资格,严把学籍审核关,严格申请、受理、发放全流程,严肃工作纪律。无学籍的学生、助学贷款数据提交(10月10日)前未能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未按要求公示的学生、培养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学生,当年无法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一名学生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并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一种,无法重复获得资助。
四、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1)由学生本人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信息(研究生同学请注意,注册的时候院(系)项一定要选择“研究生院”,两年制的同学要选择专业名称里有2年制的相应专业,找不到专业或班级的联系研工部奖助贷管理科,进行统一添加),申请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
(2)网上申请时,户籍地址、通讯地址、家庭住址、联系地址等严格按照各级区域划分进行填写,缺少任何一级都无法通过审核。必须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如:xx省xx市xx县/区xx镇/乡/街道xxxx号。
(3)信息填写完整后登陆、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年限建议统一为15年,即贷款到期日为2038年),由系统导出《申请表》自行打印。(注:贷款金额须为100的整数倍,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总额最高16000元)
2、提交纸质材料
(1)学生提交贷款申请表原件(需签字按手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2023级录取新生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各一份;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需签字按手印);
学生提交的材料由培养单位(院、系)进行初审(审查时需着重审查家庭住址信息以及学籍信息),审核无误后,在院(系)资格审查处签字盖培养单位章。
贷款学生暂时先提交网上申请,提交纸质材料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