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我院拟录取的同学请于 4月 28日前 到郑州大学新校区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222领取调档函。如不能来校领取者请于 4月 27日前 将调档函邮寄地址(含邮编)与本人姓名发到630727840@qq.com。 2013年 5月 9日 之前将档案寄送至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药学院贾欣收,邮编450001)。否则学校将不予进行正式录取。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13 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