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我院拟录取的同学请于 6月 29日前 到郑州大学新校区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222领取录取通知书,代领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前来。如不能领取者请于 6月 30日前 将调档函邮寄地址(含邮编)、本人姓名与手机号码发到630727840@qq.com。逾期不取将按照招生信息中所填写地址进行邮寄。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12 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