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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查2012年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的通知

 

按照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要求,以郑州大学资格报名的非应届拟录取考生必须在 430日前 将人事档案或委培协议书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请相关考生尽快到药学院A222领取调档函。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12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