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决定在我院举办在职人员药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该班将根据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在职人员的特点制定培养计划,开设国家规定的公共必修学位课程和药学各专业必修课程,欢迎大家积极报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不脱产学习,进校不离岗
培养环节:课程学习(不低于34学分)、学位论文答辩。
学习地点:郑州大学药学院。
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为2年。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1日前。
2、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登录研究生院服务信息研修班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报名信息后,持打印的研修班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证明信及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附复印件)到郑州大学药学院报名。
四、入学考试与录取方式:
1、经资格审查合格者,9月份参加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
英语(学校统一组织)、
专业课两门(药事管理与药学综合)
2、录取方式: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参考平时有关学术、研究成果,择优录取。
五、颁发证书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由郑州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修班学员按《郑州大学关于对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授予硕士学位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六、招生电话
刘伟 0371-67739165 胡志军 13663015867
通信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药学院 邮政编码: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