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我院拟录取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于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10日到郑州大学新校区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219领取调档函。如需代领,请代领者携带有效证件到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219领取。往届考生请于2015年4月25日之前,应届考生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档案寄送至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药学院高岩老师收,邮编450001)。如未按时寄送档案,学校将不予正式录取。
联系电话:037167781895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