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7级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排序在招生计划内的同学请于4月10日前到郑州大学主校区药学院A215领取调档函。如不能来校领取者请于4月9日前将调档函邮寄详细地址(含邮编)与本人姓名、手机号发到yxyyjsb@163.com,非应届生务必于4月18日之前、应届生于9月10前将档案寄送至药学院(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药学院高岩收,邮编450001)。否则学校将不予进行正式录取。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17年04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