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经初试、复试,成绩合格考生请于2016年4月5日前到郑州大学新校区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219领取调档函。我院接收往届生档案和应届生政审表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之前,接收应届生档案时间为2016年9月9日之前。档案请寄送至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药学院高岩收,邮编450001)。如不能来校领取调档函者请于2016年4月5日前将本人姓名、调档函邮寄地址(含邮编)、联系电话发送到1174010931@qq.com。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