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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药学院关于2026年拟录取研究生招生调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0日 点击数量:

根据郑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2026年拟录取研究生招生调档及政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药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26年拟录取研究生招生调档及政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档工作安排

(一)调档函的获取与打印

本年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统一发放电子版,拟录取研究生可直接登录系统打印调档函(支持彩色打印),调档函抬头由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调档函打印网址如下:

硕士研究生:http://gs2.zzu.edu.cn/srch/shifting/masterShift.html

博士研究生:http://gs2.zzu.edu.cn/srch/shifting/doctorShift.html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链接:https://www5.zzu.edu.cn/ygb/info/1074/10460.htm

如果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不接收彩色打印调档函的,可由考生本人联系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7781902),由学院提供纸质盖章版的调档函。

(二)档案接收时间

拟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凭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档案邮寄至郑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药学院A219房间,邮编:450001,收件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81902)。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非应届考生须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档案邮寄;应届考生可延期至2026年9月1日前

2.博士研究生:非应届考生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档案邮寄;应届考生可延期至2026年9月1日前

(三)档案初审及延迟寄送处理

因故不能按期寄送全部或部分档案的,请考生及时联系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

二、其他事项

非应届考生补充材料要求:

非应届考生调档时,需根据自身工作经历提供对应补充材料,相关材料于入学时提交至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1.有过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工资转移通知单”(部分单位没有则无需提交)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2.没有过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需调档之前联系保管单位开具)。

三、拟录取研究生工作通知

请所有2026年拟录取研究生务必加入郑州大学药学院钉钉群,后续相关工作将通过钉钉群向大家发送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卢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81902。

请各位拟录取研究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和时间节点办理调档手续,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26年4月10

(终审:樊卫华   复审:徐海伟  初审:卢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