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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药学院零星采购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1日 点击数量:

为规范学院零星采购工作,方便教职工教学、科研设备购买,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按照《郑州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校政202326号文件和《郑州大学零星采购组织程序》精神,制订本零星采购工作流程。

一、 零星采购范围

总金额在5万元(含)万元—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为零星采购项目。

二、零星采购的组织与责任

学院零星采购由学院零星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主要负责人为采购责任人。零星采购工作坚持“谁采购,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零星采购组织流程

(一)项目采购人应向学院零星采购领导小组提交采购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可行性、必要性论证,技术参数与技术要求等。

(二)零星采购项目按照《郑州大学药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应提交院党委会议和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采购程序。

(三)采购项目,按照学校主管部门要求须在郑州大学招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

(四)采购项目文件,必须在学院网页上向社会发布。

(五)采购小组负责人按照零星采购工作程序组织采购工作,院纪委作为监督人全过程参与采购工作。

(六)采购评审专家,由采购小组负责人和监督人随机从学院专家中抽取。

(七)零星采购时,由学院零星采购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由采购人、2名学院采购评审专家共同组成三人采购小组,院纪委委员负责参与监督,在广泛调研、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坚持质量第一、货比三家原则,按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同时填写《郑州大学零星采购项目评审表》(见附件)。

(八)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的事项,与中标商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九)项目采购完成后,采购领导小组牵头,须严格按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验收,现场验收由采购人和2名学院采购评审专家三人组成,学院纪委派人参加现场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纪委委员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字

(十)合同执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须将采购时形成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采购合同,验收资料等上传郑州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并打印零星采购项目(完结)备案表,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办理审计和报账手续。

(十一)采购项目完结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采购项目文件评审文件、固定资产验收单、审计单院采购负责人存档。

四、网上商城采购

属于网上商城采购内容的项目,必须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豫财购〔2016〕1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16〕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及责任

学院在进行零星采购时,应坚持节约经费的原则,凡能汇总进行招标采购的应招标采购,避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发生。

原则上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自行采购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额度超10万元,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行为。

学院零星采购工作接受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采购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总金额在1万元(含)万元—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参照该文件执行。

附件:郑州大学零星采购项目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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