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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05-19
郦道元(470?—527)的《水经注》[1]是北魏时期的一部重要文献,书中的语言可以看作是当时语言的真实反映。但是人们在讨论被动句时,很少把此书纳入调查范围,可能是因为书中被动句使用不多的缘故。其实就是这些为数不多的被动句,却能反映出被动句发展到《水经注》时期的概貌。而且在整个被动句发展过程中,起着上承魏晋下启隋唐的重要作用。从以下分析中就能看出这个事实。《水经注》中的被动句有四种形式:“见”字句、“为”字句、“为……所”式句、“被”字句。
一、“见”字句
“见”字式被动句,是汉语中较古老的一种句式,最迟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在其后相当长时期的文献中都有用例,而且有多种形式,先秦时期主要是“见动”式和“见动于宾”式。汉代以后出现“为……见”“为……所见”“为……之所见”“被……见”等。由于“为”字式和“被”字式逐渐兴起,也因为自身格式的限制,“见”字式的使用在南北朝时期开始衰微。《水经注》中“见”字式的使用基本符合这一大的趋势。《水经注》中“见”式句9例,摘录如下:
见馈亭长妻。(329页)/ 犯门禁,以此见薄。(1416页)/ 儒无罪见害。(1571页)/ 故见获焉。(1938页)/ 懿公见弑。(2248页)/ 尚不见发。(2466页)/ 见思如此。(2507页)/ 盖是白龙鱼服,见困近郊矣。(2248页)/ 今方见烹。(3292页)
“见”字式被动句,从数量上看,约占全书被动句总数的八分之一。从形式上看,如果把“见馈亭长妻”这一类算作“于”的省略,也只有两种形式:“见动”和“见动于宾”,没有其它更多形式的共现。其用法基本上与先秦时期相同,没有什么新的发展:动词为单音节的;“于”引进动作行为的施事者。由此可以看到,“见”字式被动句在《水经注》时期没有表现出什么新的生命力,与何亚南先生的结论大致合拍:“‘见’字式却基本没有发展,分明预示着它已处在被淘汰的前夜。”[2]
二、“为”字句
“为”字式被动句,也是先秦时期就已经广泛使用的一种句式。大致在春秋开始,“为”字式异军突起,其形式主要有“为动”和“为宾动”。这两种形式到《史记》前,一直占着重要的地位,《史记》以后,由于“为……所”的大量使用,它们才日益减少,一直到六朝都处于衰落之势。《水经注》中“为”式句,也与当时整个大的趋势相一致,书中有8例,抄录如下:
为群羌围迫。(181页)/ 并为贼擒。(505页)/ 将为戮乎。(746页)/ 遂为楚败。(788页)/ 不为人得。(2962页)/ 冢为水毁。(3290页)/ 咸为其用。(3011页)/ 后为楚伐。(3719页)
《水经注》中“为”字式被动句,从数量上看只占全书总数的十分之一。从形式上看也只有两种形式:“为动”和“为名动”。从用法上看,“为”字后的施事宾语可由名词来充当,这是上古时期“为”字式的主要特征之一。施事宾语可由代词充当,如“咸为其用”,这是西汉时期“为”字式的特征 [3]。可见,《水经注》中“为”式句也没有新的发展。
三、“被”字句
“被”字式被动句,萌芽于战国后期,到了汉代“被”字式的使用有所增加,其显著特征就是“被”字直接靠近动词,中间不加施事者,即“被+动”式,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结构占多数。也有少数“被”字与动词之间出现了施事者。“被”字句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使用有上升趋势,但毕竟还不能与占主流的“为……所”式相抗衡。不过“被”字句式在这一时期有了更多的新发展,代表着一种新生的力量,这从《水经注》中“被”字式的使用中也能窥其一隅。《水经注》中共有“被”字句10例,摘录如下:
以太子被废为王。(435页)/ 汉高祖被围七日。(1146页)/ 骏后被诛。(1438页)/ 有石冢被开。(1987页)/ 以其父避难,被害于此。(2154页)/ 始被发掘。(2466页)/ 王坐侵庙垣地为宫,被徵。(2862页)/ 少被掠为奴。(3010页)/ 大被幸爱。(3010页)/ 杨亭被烧。(3314页)
从以上诸例来看,“被”字式被动句占全书总数的近八分之一。虽然与“见”字式的比重相当,但是在用法上却出现了不少新气象,正如袁宾先生所说:“‘被’在句带有多种意义的补语,这是被字句发展中新的现象。”[4]这10例当中,有两例带上了补语,一例表时间,一例表处所。前者如“汉高祖被围七日。”后者如“以其父避难被害于此。”带时间补语的情况,同时期的文献中还如:“先主进军围洛,时璋子循守城,被攻且一年。”(《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被攻凡六月日而救援不到,城中疾病大半,”(《三国志·蜀书·霍峻传》注引《襄阳记》)[2]“昔有一人,为王所鞭,既被鞭已,以马屎傅之。”(《百喻经·治鞭疮喻》)[5]等。这几例说明,“被”字句后动词带有不同意义的补语,在三国时期就已经存在,一直使用至今。
在这10例中,还有一种句式,即“以太子被废为王”和“少被掠为奴”等。对于这类句式,袁宾先生认为:“被”字句中,动词有两个,前一个有称呼意义(如“唤、称、名、叫”等)或处置意义(如“谪、差、改、变”等),后一个通常是“作、为、充、成”等,宾语则是受动者的某种称呼或经过处置后的结果[4]。董志翘先生处理为“被字句与兼语句的关系”,“V2为‘为、做、成、成为’等,即N2被 N1V1V2(为)N3式”[6]。这种结构一直沿用至今,其源头可上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如“瑒、桢各被太祖辟为丞相掾属。”(《三国志·魏书·王粲传》)“县长广都朱游,建兴十五年中被上官诬劾以逋没官谷,当论重罪。”(《三国志·蜀书·邓张宗杨传》注引《益部耆旧杂记》)“黄祖始被策破,魂气未反。”(《三国志·吴书·孙策传》裴注)[2]《水经注》中的两例,也是当时被动句发展的体现。在此之后,此类句式还如“俄而质被迫为丹阳尹”(《南史·贼臣传》)、“被秦差充筑城军”(《敦煌变文集·孟姜女变文》)等等。
由以上可以看出,《水经注》中“被”字句虽然数量不多,但却蕴涵着新的生机,为隋唐以降“被”字句占绝对优势提供了发展的源泉,是其它形式的被动句所不能比拟的。
四、“为……所”式句
“为……所”式被动句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但为数不多。“为”与“所”之间的施事宾语一般由名词充当。进入两汉之后,“为……所”式得到迅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式,如“为所……”“为……之所”“为……所见”“为……之所见”等,而且成为被动句的主流形式,这种状态又经过魏晋南北朝一直持续到唐以前。到了唐代,由于“被”字句的强劲发展,“为……所”才日趋萎缩。《水经注》中“为……所”式,虽然正体现出它的主流地位,但是繁荣的外表下也隐藏着衰微的迹象。《水经注》中共有“为……所”式被动句50例,摘录如下:
恐为前王子所害。(97页)/ 为匈奴左鹿蠡王所逼。(102页)/ 后其祖父为羌所推为渠帅。(181页)/ 孔悝为蒯瞶所逐。(413页)/ 卫懿公为敌所灭。(765页)/ 为鲁氏之后所讼。(780页)/ 定为适、秉所割匿。(872页)/ 为末所败于此也。(945页)/ 为王浚所害。(1112页)/ 为匈奴所围处。(1146页)/ 为瓒所擒。(1187页)/ 为燕所败。(1210页)/ 果为宠所破。(1226页)/ 为袁氏所厚。(1269页)/ 为羿所逐。(1333页)/ 为洛军所乘。(1437页)/ 为隗嚣部将苟宇所拘。(1472页)/ 为超所擒。(1479页) / 为亭长所杀。(1527页)/ 为赤眉所杀。(1616页)/ 辄为超骑所冲突。(1660页)/ 为氐所杀于此矣。(1701页)/ 后为陈所并。(1702页)/ 后其地为楚庄所并。(1938页)/ 为秦所灭。(1973页)/ 为晋所擒也。(2234页)/ 为苻坚所败。(2302页)/ 女父为人所害。(2364页)/ 始为水所坏。(2365页)/ 昔刘备为景升所谋。(2370页)/ 此碑于永嘉中始为人所毁。(2399页)/ 楚昭王为吴所迫。(2400页)/ 后羡为杨佺期所害。(2475页)/ 为流矢所中。(2631页)/ 为叛夷所杀。(2746页)/ 遂为刺客所害。(2770页)/ 刘备为吴所破。(2816页)/ 为谯道福所围。(2817页)/ 刘备为陆逊所破。(2835页)/ 为陆抗所陷也。(2846页)/ 为征北檀道济所败……为戍主光顺之所执处也。(2902页)/ 为石虎将张格度所陷。(2910页)/ 数为所破。(2970页)/ 为文所败。(3000页)/ 为普所害。(3244页)/ 为君所得。(3291页)/ 越王无疆为楚所伐。(3320页)/ 昔越王为吴所败。(3321页)/ 必为蛇虎所伤。(3330页)/ 为虎所逼。(3336页)
以上诸多例子可以看出:“为……所”式被动句数量很大,占全书被动句总数的62%,与南北朝时期“为……所”占主流地位的趋势是一致的。从用法上,有五点应该值得注意:
(1)“为……所”之间多出现了“施事者”。
(2)整个“为……所”部分,可以在句中充作定语成分,如“为戍主光顺之所执处”/“为匈奴所围处”等。
(3)谓语部分复杂化,主要表现在谓语动词可以是双音节的,如“定为适、秉所割匿”/“辄为超骑所冲突”等。
(4)谓语动词后面还可以带上不同形式的补语,如“后其祖父为羌所推为渠帅”/“为末所败于此也”/“为氐所杀于此矣”等。
(5)异文中反映出语言的历时演变。根据何亚南先生的考察可知,(2)(3)(4)三个特征在《三国志》和裴《注》中已经出现。《水经注》是对这一时期“为……所”式结构特点的继承。(5)则是《水经注》中被动句中最可值得注意的现象。郦道元在著写此书的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文献,并对许多文献进行了再加工处理,这样不同时代的事件经过郦道元转写后就会带上他那个时代的语言印记,由此产生了不少异文形式。我们正可以通过分析这些异文形式来窥见语言在不同时代的历时演变。《水经注》中“为……所”被动句,正存在这种情况,也恰好为我们考察被动句的演变提供了机会,大致有三种情况:
A. 在语言发展的某一时期,还没有出现“为……所”的形式,而郦氏在转述时采用了这种句式。如“《春秋传》曰:孔悝为蒯瞶所逐。”(413页)此事亦见于《左传·哀公十五年》:“孔伯姬杖戈而先,大子与五人介,迫孔悝于厕,强盟之,遂劫以登台。”[7]《左传·哀公十六年》:“载伯姬于平阳而行,及西门……”“卫懿公为敌所灭。”(765页)此事亦见《左传·闵公二年》:“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卫师败绩,遂灭卫。”[7]这两件事均发生在“春秋战国”之交,由唐钰明先生《论先秦汉语被动式的发展》一文中“先秦汉语被动式出现频率表”来看[8],在那个时期,汉语中的被动句还没有出现“为……所”的形式,郦氏转述时使用这种句式。
B. 原来是主动句,郦氏在转述时改成了“为……所”式的被动句。如“不从,果为牙门张弘所杀。”(2745页—2746页)此事亦见《华阳国志》:“众庶所怒,遂引牙门张弘、督张衡等反,杀晏。”(606页)[9]“会日暮不移,遂为刺客所害。”(2770页)事见《华阳国志》:“彭破述荆门关及沔关,径至彭亡,述使刺客刺杀彭。”(480页)[9]
C. 原来是“为……所”式被动句,郦氏在转述时变成了“被”字式被动句。如“以其父避难被害于此。”(2154页)事见《三国志·魏志·武帝记》“太祖父嵩……避难瑯邪,为陶谦所害。”[10]
以上诸例都是郦道元经过加工而成的,正如杨守敬所说“郦氏抄变其辞”。《左传》《史记》《汉书》《三国志》《华阳国志》等文献均是郦道元作注时重要的参考资料,书中屡见征引。这些文献流布至今,在内容上变化不大,所以可以参照今天通行的较好的版本来关照郦氏是如何“抄变其辞”的。作者所作的改动,正好反映了当时被动句发展的重要特征:“为……所”式占主流;“被”字式代替“为……所”式始露端倪。
为什么郦氏会用“为……所”式被动句去改动原来的主动句呢?其原因大约有二:一是《水经注》的性质所致。该书主要是一部地理学著作,书中以叙述水道的源起、经途、归止为主。对沿途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不可能详加描叙。如果郦氏都去详尽,就使得《水经注》主次不明,不伦不类,所以作者只能粗缀其事。这样就需要选择能够“用最少的文字表达最完整的意义”的句式,以求得简洁的效果。二是被动句式自身发展的情况所致。各种被动句式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状况不同,有的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备,能够适应当时语言发展的客观需要,有的因为自身的局限已不能适应要求了。这也是作者选择“为……所”式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所”式发展到六朝时期已经比较完备了。“为”字前可以加上动词的受事宾语,作为整个句子的主语;“为”与“所”之间可插入施事者;“所”字后面可以加上相应的动词,这些动词不再局限于单音节,也可以是双音节;动词前还可带上不同的状语,或是两个状语,或是同义复词式的状语,还可以是介宾结构作状语;动词后面还可以带上不同形式的补语等等。这样可以把多种不同的成分同时镶嵌在同一句中。而且,在六朝时期,其它被动式都因为自身的局限性而不能满足这种凝缩的需要,如“为……所见”式,绝大多数情况下“所见”后跟的是双音节动词;“为……之所……”“为……之所见”大多是为了满足语句音节协调的需要,在使用“为……所……”式就可以满足这一需要时,其它句式也就失去了使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见”字句更是存在先天缺陷,即单纯使用“见”字式,句中无法出现动作行为的施事者等[2]。因此,从这诸多因素来看,“为……所”的确是最适合郦氏需要的句式。
从以上可以看出,在同样能表达意义的情况下,人们总是不自觉地选用最简洁的句式来表达丰足的语意。这就是语言自身的经济性原则在起着制约作用。
郦氏把原本是“为……所”式被动句改成“被”字式被动句,即“以其父避难被害于此”(事见《三国志·魏志·武帝记》“太祖父嵩……避难瑯邪,为陶谦所害”)。这里虽然只有一例,但却表明:“被”字式已经在《水经注》时期就开始代替当时占主流的“为……所”式,成为唐代大规模取代“为……所”式被动句的前奏。唐钰明先生认为:“‘被’字句在两汉实际上进展缓慢,一直到六朝才加快了步伐并在口语中成为仅次于‘为X所X’式的常见被动式。‘被’字句何时进而取代了‘为X所X’式呢?据考察应该是唐代的事。从训诂材料中可以看到,汉晋人注古籍,几乎全用‘为’字句(特别是‘为X所X’式),而唐人注古籍则多用‘被’字句。”[11]由《水经注》中的这一例材料来看,“被”字句开始取代“为……所”的源头要推溯到六朝时期。
唐先生还认为:“而另查《王梵志诗校辑》时,情况就颇令人吃惊。该集属初唐,而所见被动式21例,全部是‘被’字式(8+13),频度竟达100%!再查《寒山子诗集》,被动句15例也全属被字式(3+12)。这种状况不仅与唐代稍后的资料发生断裂,而且对六朝‘被’字式15%的频度来说也是陡变——二者的跨度如此之大,实在使人困惑。究竟是‘王梵志诗’‘寒山子诗’的时代有问题,还是唐以前有更接近口语的资料未被发现?如果是后者,那就说明现存的六朝之前的文献与当时的口语仍有相当大的距离(‘大藏经’这座语言宝库有待进一步发掘)。”[12]唐先生还对汉魏六朝佛经“被”字句进行了随机统计,认为佛经的材料正好能为弥合这一断裂带来希望。从佛经材料中拥有大量的“被”字句的事实来看,佛经的确有待于进一步发掘。但是从《水经注》中郦氏的加工来看,在当时某些文人已经开始关注“被”字式被动句的使用,并在自己的作品中显现。因而我们在当时的中土文献中也可以看到“被”字式的发展苗头。这些能为唐先生所说的“断裂”期提供某些衔接的线索。所以我们认为当时的中土文献中,“被”字句式同样占有较大的比重。只是因为唐先生仅调查了《魏书》以前的中土文献,并且当时的人们也不可能全部是在汉译佛经中才用“被”字句,这其中部分原因,恐怕还要归结于同时代的中土口语文献保存得不太多的缘故。只有这样将中土文献与汉译佛经同时并重来加以分析,才能够得出“被”字句式合理地过渡到唐初口语文献中“被”字句占100%的频度。
《水经注》中被动句虽然为数不多,但是其内涵却很丰富。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见”字式被动句发展到此,已经很衰微了,与先秦时期作为“被动句主要形式”的地位是不可同日而语了。“为”字句中,“为……所”式在当时是被动句的主流,但繁荣之中也已显露出欲将衰落的迹象。“被”字句虽然比重不大,但是代表着一种新生力量,不仅在形式上有新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在某些文人笔下已经开始代替“为……所”式,为在唐代大规模地取代“为……所”作好准备。
综上所述,《水经注》中被动句既有先秦时期的影子,又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主流,还有隋唐以降发展的依稀萌芽,这些都为研究中古时期“为……所”式如何向唐代口语中“被”字式占绝对优势过渡提供重要线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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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晋陈寿.三国志[M].宋裴松之注.北京:中华书局,1982.
[11]唐钰明.汉魏六朝被动式略论[J].中国语文.1987,(3).
[12]唐钰明.唐至清的被字句[J].中国语文.1988,(6).
(本文发表于《郑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作者简介:王东(1974—)男,河南罗山人,博士,郑州大学文学院讲师。从事中古汉语词汇和现代汉语方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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