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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

作者: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31日 16:59

第一条 重点实验室的正常经费来源为学校拨款,同时积极争取 国家和社会的各类科研经费以及社会各界的捐助。

第二条 实验室经费由实验室主任按年度提出预算,按学校相关 规定使用,年终进行决算。

第三条 经费按用途主要分为三大部分:①实验室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改造、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②自主科研经费,用于资助自主研究项目;③实验室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开放基金项目, 大型设备共享实验及维护,论文成果资助基金及学术交流和水电费、公务费等日常运行开支。

第四条 经费使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实验室日常运行开支须 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签字方可报销。

第五条 各种渠道争取得来的科研经费一般由各课题负责人具体负责,社会各界捐助款列入实验室建设运行经费。

第六条 实验室办公室负责统计实验室的财务收支情况。

 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