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适应我校一流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郑州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政文〔2013〕135号)精神,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号),结合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形式及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招生学科方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和纪检人员等组成,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2.审核小组:由主管院长、教务人员、学科方向代表等不少于5人组成,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以及各学科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等,评价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资格。

    3.考核专家组:由招生导师及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学院纪检人员参与考核全过程监督。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的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考核”制选拔范围为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的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取得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生均须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1. 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2.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中文核心研究论文,或已取得其他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考生可优先考虑。

    3. 申请人原则上须参加我院博士生入学第二外语考试,考试安排见学校简章和学院后期通知。如在第二外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申请人可附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申请免试第二外语;其他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 健康状况符合郑州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四、申请-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考生申请、资格审核、网络报名、外语水平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综合能力考核评价、录取等。

    1. 考生申请与资料审核

    考生须在2023年2月21日至3月30日期间,向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请按申请材料(1)-(9)的顺序将下列材料统一整合到一个PDF文件里,文件统一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于2023年3月30日之前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zzdxwyxy@163.com,并同时邮寄材料(只接收EMS邮政速递)。

    邮寄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218办公室张丽丽 0371-67781221。

    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并寄申请材料的同学,请务必加QQ群(群号635498293,群内名称和入群验证:报考的研究方向+姓名)。

    材料清单:

    (1)《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入学前补交);

    (4) 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论文评议书,应届生可提交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6)第二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若第二外语申请免试,请提供证明材料);

    (7)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8)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9)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年度我院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皮和目录扫描件,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和录用证明。说明个人学术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并添加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学位论文规格),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 资格审查

    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人员负责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学科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并给予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初步评价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资格,确保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质量。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于2023年4月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按照1个招生指标接纳3-6名申请人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人员,并于2023年4月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通过审核名单,以下情形将不予准考:

    (1)经审查不符合郑州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2)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者;

    (3) 所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如专家推荐书冒名签字等)。

    审核小组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对材料初审情况负有解释责任。

    3.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11日—20日。

    (2)不接受其他未通过申请的考生报名(以公布的申请通过名单为准)。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

    (3)具体报名网址及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事宜请留意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招生公告。

    4.招生考核

    2023年5月1日-31日院系实施考核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得分,通过张贴、网络等方式公布成绩排序。

    (1)笔试考核有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门试卷。各招生方向分别组成本方向专业卷和综合卷出卷小组,每门试卷分值100分,时间3小时。

    (2)本院成立由博士生导师(含申请人选择的导师)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考核专家组,对于研究生院确定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考生可使用多媒体手段充分展示个人已有学术成绩和未来研究设计,导师组提出问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给出面试成绩。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与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全面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

    综合考核总成绩=(2999专业基础考核×50%+3999综合能力考核×50%)×50%+面试成绩×50%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内容由考核专家组统一确定。

    5. 录取

    (1)专家小组综合考虑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培养潜力和前期成果等,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并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2)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二外成绩、单科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4)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5)结果将在我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参加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他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2.本细则由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

    2023年1月12日



    上一条: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

    下一条:翻译行业系列专题报告(一)

    关闭

    联系我们  |  院长信箱郑州大学山东大学  |  浙江大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版权所有: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