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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蒋培培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31日     阅读次数:

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次认定按照校研究生院通知(见附件郑州大学2023年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0819)和郑州大学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认定实施细则及补充说明(附件15附件17)进行认定。

2. 本次认定“招生专业及方向(见附件16)”,副教授及教授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各限2个以内,讲师各限1个以内,原则上导师选择的多个学术学位招生专业方向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

3. 《附件11: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中填写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经费证明等只需满足最低认定条件即可,不必全部提供。相关证明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4. 每位导师博士、学硕、专硕指导专业各限2个以内,合计不超过6个;且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硕士学术、专业学位总数不超过5名。

5. 2023年我院在洛阳校区有10名学硕和15专硕招生指标,请有意招收的硕导在附件11/拟指导研究生专业及方向中填写“洛阳校区计划”,原则上洛阳校区计划计入导师招收硕士生总数。

6. 博士后经费无需提供入账证明,统一按获资助后次年一次性足额到款考虑。

7. 为协助我院郑州大学求是计划人员于六年非升即走()的聘期内尽快开展科研以达成学校制订的留校()学院特制定《学院硕士生导师认定实施细则》补充说明详见通知中附件17

 

请各位老师于9117:00前将下列纸质材料提交学院2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zzulxyyjs@163.com

 

相关提交资料说明如下:

1) 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含新增硕导)需填写《附件11: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同时交电子版和签字纸质版),同时还需提供201911~20211231日项目到款证明和目前项目余额证明图片(个人财务系统电子版截图)。

2) 拟申报新增硕导需填写《附件8:院(系)确认新增硕导岗位备案表》(仅需交电子版)。

3) 超龄导师需额外填写《附件10:郑州大学2023年超龄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同时交电子版和签字纸质版)和《附件9:郑州大学2023年超龄研究生导师情况汇总表》(仅需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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