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推广,加强信息系统的归口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强化信息系统供应链漏洞安全风险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署和《郑州大学加强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校政〔2020〕40号)要求,计划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信息系统备案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清查对象
1.校内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的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环境,以及信息系统供应链开展全面排查。信息系统包括所有运行于网络上,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而建设的,用于信息收集、存储、传输、处理、维护和使用的应用软件系统。信息系统运行环境包括支撑信息系统运行所需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存储设备等设施。信息系统供应链包括信息系统的开发商、服务供应商等。
2.根据2020年12月18日校园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整治学校信息系统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通知》,已向信息化办公室提交过备案资料的信息系统(见附件1)和未备案信息系统,都属于此次备案清查的对象。
3.备案清查对象包括自主开发、自主选用、上级部门要求使用和外单位赞助使用的信息系统,以及在设备、软件、服务等采购项目中包含的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环境。
二、备案清查内容
信息系统归口管理和备案清查工作是一项重要且紧急的大事,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填报和备案工作,按时向信息化办公室提交材料。
(一)未备案信息系统需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信息系统备案表》(附件2)
2.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和运维服务等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已备案信息系统需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信息系统备案表》(附件2),仅填写超级管理员和售后服务信息
2.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和运维服务等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请于2021年9月30日17:30前,完成备案材料的线上填报工作。纸质版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七楼2715房间。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67781503。
2.所有已建设运行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老系统)必须按时完成备案工作。对于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单位,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将约谈单位负责人,并进行通报。没有进行备案的信息系统将全部关停,因信息系未备案产生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3.对存在安全隐患或缺乏运维管理的老系统,将不再提供网络服务;如果老系统所提供服务涉及学校重要业务,在保障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允许一年过渡期内建设新系统,过渡期结束后必须关停老系统。
4.学校实行信息系统审核备案及评价反馈制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未经信息化办公室审核,各单位不得自行开发或新建信息系统。对于未经信息化办公室审核的信息系统,国资处将不予立项采购,财务处不予资金支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对于未完成备案工作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新建信息系统将不予上线运行。
附件:1.已备案信息系统汇总表
2.郑州大学信息系统备案表
信息化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