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我校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三个层次的认定标准。(见附件1认定及分类标准)。
二、申报人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四)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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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要求准备认定材料(附件2)。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审验申报人所有证明、证件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经院系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要严把人选质量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推荐遴选程序,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表现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质量。对于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及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单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
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转入常态化开展,学校将按照省里要求定期上报。
附件1:认定分类及标准
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3: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附件4: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附件5: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