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全媒体实习作品工作安排

(试行)

 

 

 制作全媒体实习作品是实现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对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的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我院从2015级对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开始进行改革,把提交全媒体作品并经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作为专硕毕业的必备条件。

 为此,我院特提出以下制作内容,为大家顺利完成全媒体作品提供指导和支持:

 1.全媒体作品在制作过程中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由同学之间相互协助完成,但是作为毕业成果提交的作品应是以单个同学单一署名,不接受集体署名。

 2.全媒体作品必须是一件完整的新闻作品、广告作品或艺术作品,作品的呈现形式需包含文字、图片、音频或视频等媒介形式,作品应以多媒体集成的方式呈现。

 3.提交全媒体作品成品及文本材料(如说明、提纲、剧本等文本材料),可分新闻类、人物类、纪录类、短剧类、MTV、新闻评论、人物访谈、脱口秀、宣传片等。具体要求:(1)思想健康、贴近生活,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2)制作页面清晰,影像清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3)创意独特、形式新颖,勇于挑战具有一定难度的选题和表现方式。(4)作为组成部分的视频作品时间长度应不少于3分钟,以视频形式为主的作品视频至少在5分钟以上。(5)文字以中文为主,音视频作品应以普通话(英语及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6)MTV作品除了应符合以上条件之外,还应能将优美的画面搭配合适的音乐做出展示,并在后期编辑时合理运用多种特技以丰富作品的表现力。(7)人物访谈、脱口秀、出镜新闻报道等要求作品提交者出镜。(8)提交作品时应附上不少于2000-3000字的作品详细说明书,包括作品背景、台本、串词、节目影响等。

 评分标准:(1)作品原创,创意独特,构思新颖(30分)。(2)内容充实、生动,主题突出(20分)。(3)善于演绎,画面音质流畅,具有一定的拍摄和制作技巧(50分)。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7年3月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编:450001
建议1920×108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