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郑州大学《大学计算机基础》
课程上级考试学生须知
1. 学生必须按考试规定时间,于考试前二十分钟进入考场,迟到十分钟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作旷考论处。
2. 学生必须持有考试证.学生证参加考试。
3. 学生不准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书籍.笔记.计算器.U盘.手机等工具)。一经发现没收作弊工具取消考试资格,并上报教务处。
4. 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5. 老师登录时,不得使用别人的姓名和学号。如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6. 学生登录老师系统等待时间过长,可使用刷新命令按钮(但禁止多次不间隔使用)。
7. 学生登陆成功调出试卷后,首先要检查试卷是否完整,如有问题及时报告监考老师进行处理。
8. 要独立完成试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看。
9. 学生在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不得上厕所。
10.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到时不交卷者,服务器将自动关闭,其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负(一般提前10分钟主动人工交卷避免服务器忙)。
11. 考试结束,立即离开考场,不得拖延时间,影响收卷。
12. 考生不准接近每个机房的服务器。
郑州大学教务处
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0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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