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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 2014-09-26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4〕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文学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制定本评审评分细则。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我院在籍的、人事档案已经转入研究生档案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后申请参评的,中期考核须为优秀。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学习成绩优异,各科考试必须符合研究生课程要求,无补考、重修。

3.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至少在本专业国家权威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其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4.具有集体主义意识、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奖项。

三、研究生综合评定的评分比例及计算方法:

总分=学业绩点分值(20%)+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分值(70%)+其他分值(10%)。

学业绩点分值主要指课程和参加科研学术创新活动等情况,新生参加国家奖学金的申报,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

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分值,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其他分值包括研究生阶段(新生为本科阶段)获得的校级以上荣誉,以及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和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表(见附件)。

附件             

文学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表

 

项目

行为表现

备注

A      学业   绩点   (权重20%

            学习成绩      

该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课程学分总和

 

B         科研     成果         实践   成果    (权重70%

                       科研论文

1、国家权威期刊:50

2CSSIC、中文核心:30

3、人文核心:20

4、二本学报:10

5、一般学报:(含《语文知识》《美与时代》)5

6、专业学术期刊:4

7、一般期刊:3

(第1作者60%;第2作者40%,第3作者不加分只参考)

 

                    著作

参与每本一万字以上:5

其他情况由专家组审核评定。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已结项)

1、参与国家级项目(前五名):3

2、参与省级项目(前三名):2

3、参与厅级项目(前三名):1

主持校级项目:2(参与校级项目不加分)

  学术论坛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张贴论文0.5

C        其他    (权重10%

政治表现

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满分50分)

 

集体活动

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会议、讲座等各项集体活动(满分30分)  

荣誉获奖

荣誉——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校级10分。

获奖——国家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秀奖10分;                        省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优秀奖5分;                                              校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优秀奖2分。

说明:国家奖学金综合排名= A(百分制)×20% + B(百分制)×70% + C(百分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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