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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01-07
【致】义理、名理
郭陈张甚盛,裴徐理前语,理致甚微,四坐咨嗟称快。(《世说新语·文学第四》19则[1]209)
按:以上诸解对“致”的意义领会有误导致“理致”释义出现偏差。“理致”当为同义连文,作“义理、名理”讲。“致”在中古有“道理、义理、名理”义,解释为“情致”属望文生义。“致”的这种意义在中古屡见,如《高僧传》:“穷神尽性之旨,管一枢极之致。”(卷十四“序录”)[3]523其中“旨”与“致”为对文,亦可知“致”有“旨”义。《世说新语·文学第四》50则:“殷中军被废东阳,始看佛经。初视《维摩诘》,疑‘般若波罗蜜’太多,后见《小品》,恨此语太少。”刘孝标《注》:“渊源未畅其致,少而疑其多。已而究其宗,多而患而少也。”[1]233-234其中刘注把“未畅其致”与“已而究其宗”对举,显然也是认为“致”与“宗”同义。“致”表示“道理、义理、名理”义还如“四曰体极不兼应:谓如来之于周孔,发致虽殊,潜相影响,出处咸异,终期必同。故虽曰道殊,所归一也。”(卷六“晋庐山释慧远”)[3]220-221“发致虽殊”,义为“阐发的道理虽然不同”。“序致渊富,妙尽深旨,条贯既叙,文理会通,经义克明,自安始也。”(卷五“晋长安五级寺释道安”)[3]179“序致渊雅,使夫学者息过半之功矣。”(卷六“晋庐山释慧远”)[3]218“序致”义为“叙述的道理”、“叙述的旨意”。
在中古文献中,“致”的构词能力很强,构成了不少词语,除“理致”外,还如:
“奇致”,“初,注《庄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旨要。向秀于旧注外为解义,妙析奇致,大畅玄风。”[1]205“奇致”与上文“旨要”契合,义为“神奇的义理”。
“佳致”,“殷未过有所通,为谢标榜诸义,作数百语。既有佳致,兼辞条丰蔚,甚足以动心骇听。”[1]217“佳致”义为“好义理”。
“叙致”,“支道林先通,作七百许语,叙致精丽,才藻奇拔,众咸称善。”[1]237“叙致”义为“叙述名理”。
“渊致”,“什母忽自通天竺语,难问之辞,必穷渊致,众咸叹之。”(卷二“晋长安鸠摩罗什”)[3]45“渊致”,义为“深邃的义理。”
“深致”,“性度弘博,风览朗拔,虽宿儒英达,莫不服其深致。”(卷六“晋庐山释慧远”)[3]211“深致”,义为“深邃的道理”。
“宗致”,“提婆宗致既精,词旨明析,振发义理,众咸悦悟。”(卷一“晋庐山僧伽提婆”)[3]38“妙解深经,傍通世论。讲说之日,止标宗致,使始末文言,昭然可了。”(卷九“晋邺中竺佛图澄”)[3]356“宗致”义为“宗旨、义理”。
“玄致”,“邈矣护公,天挺弘懿,濯足流沙,领拔玄致。”(卷一“晋长安竺昙摩罗刹(竺法护)”)[3]23“论曰:夫至理无言,玄致幽寂。”(卷八“义解五”“论曰”)[3]342“原夫至道冲漠,假蹄筌而后彰;玄致幽凝,藉师保以成用。”(卷十四“序录”)[3]523“玄致”义为“深奥的义理”。
“幽致”,“並畅显神源,挥发幽致。”(卷二“晋长安鸠摩罗什”)[3]52-53“什曰:‘……贫道虽诵其文,未善其理,唯佛陀耶舍深达幽致,今在姑臧……’”(卷二“晋长安佛陀耶舍”)[3]66-67“眇茫希夷,绝视听之域;幽致虚玄,非群情之所测。……虽众经殊趣,胜致非一,涅般一义,常为听习先。”(卷六“晋长安释僧肇”)[3]252“幽致”义为“深邃的道理”。“胜致”义为“好义理、好道理”。
由上可知“致”有“义理、名理”义,“理致”当为“义理、名理”讲,而不当解释为“义理情致”。
【推】屈服、推崇
中朝时,有怀道之流,有诣王夷甫咨疑者。值王昨已语多,小极,不复相酬答,乃谓客曰:“身今少恶,裴逸民亦近在此,君可往问。”刘孝标注:“《晋诸公赞》:‘裴頠谈理,与王夷甫不相推下。’”(《世说新语·文学第四》11则[1]201)
按:《汉语大词典》“推下”条正引此例为证,解释为“推让、谦让”。值得商榷。“推下”为同义连文。“下”当“居下”、“服气”讲。如《世说新语》中有用例,如《德行第一》2:“周子居常云:‘吾时月不见黄叔度,则鄙吝之心已复生矣。’”刘孝标注:“……《典略》:‘……戴良少所服下,见宪则自降薄,怅然若有所失。’”[1]3“服下”义为“屈服、居于下位”,“少所服下”义为“很少有让他屈服的人”。“推”当释义为“服气”、“屈服”、“佩服”、“推崇”、“推许”等。“推”的这种用法在《世说新语》中也有用例,如《轻诋第二十六》27:“殷顗、庾恒並是谢镇西外孙。殷少而率悟,庾每不推。”[1]846“推”义为“服气”,“每不推”义为“常不服气”。《魏书·刘洁传》:“及议军国,朝臣咸推其能。”[4]687“推其能”义为“推崇(佩服)其才能”。由此可知,“推下”义为“服气居下”、“屈服”、“推崇”等。“裴頠谈理,与王夷甫不相推下”意思是说:“裴頠谈理,与王夷甫谁也不服气谁。”
“推下”,为当时语,还如《南齐书·王融传》:“威福自己,无所忌惮,诽谤朝政,历毁王公,谓已才流,无所推下,事曝远近,使融依源据答。”[5]824“无所推下”义为“没有(让自己)服气的人”。《魏书·王肃传》:“然性微轻佻,颇以功名自许,护疵称伐,少所推下,高祖每以此为言。”[4]1411“少所推下”义为“很少有(让自己)服气的人”。《晋书·姚弋仲载记》:“朝之大议,靡不参决,公卿亦惮而推下之。”[6]2960“推下”,屈服。
在中古文献中,“推”的构词能力比较强,构成了不少词语,除“推下”外,还如:
“推屈”,如“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筯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刘孝标注:“《中兴书》曰:‘述清贵简正,少所推屈,唯以性急为累。’”[1]886《陈书·始兴王叔陵传》:“叔陵少机辩,徇声名,强梁无所推屈。”[7]493“推屈”,屈服、服气。
“推伏”,同义连文,“服气”、“佩服”、“屈服”。如《宋书·王华传》:“且三人势均,莫相推伏,不过欲握权自固,以少主仰待耳。”[8]1676《宋书·邓琬传》:“胡宿将,屡有战功,素多狡诈,为众推伏,攸之等甚惮之。”[8]2138《晋书·刘毅传》:“毅刚猛沉断,而专肆很愎,与刘裕协成大业,而功居其次,深自矜伐,不相推伏。”[6]2210
“推叹”,如《世说新语·识鉴第七》4:“晋武帝讲武于宣武场,……时人以谓山涛不学孙、吴,而暗与之理会。王夷甫亦叹云:‘公暗与道合。’”刘孝标注:“《名士传》曰:‘王夷甫推叹涛:“晻晻为与道合,其深不可测。”’皆此类也。”[1]388-389《晋书·张轨传》附“张天锡传”:“博曰:‘明公脱未之思,短尾者则为刁也。’一坐推叹焉。”[6]2251“推叹”义“推崇赞叹”、“佩服赞叹”。
“推服”,如《陶渊明集·晋故征西大将军长
由以上可知,“推下”当解释为“服气居下”、“屈服”、“推崇”、“推许”等义,《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推让、谦让”,不准确。
【疑】嫌弃、不满
庾稚恭为荆州,以毛扇上武帝。武帝疑是故物。侍中刘劭曰:“柏梁云构,工匠先居其下;管弦繁奏,钟、夔先听其音。稚恭上扇,以好不以新。”庾后闻之曰:“此人宜在帝左右。”(《世说新语·言语第二》53则[1]112)
按:此处“武帝疑是故物”,
(1)“疑”本有“嫌、不满意”义:
《玉篇·子部》:“疑,嫌也。”《广韵》上平七之韵:“疑,嫌也。”“嫌”,《说文·女部》:“不平于心也。”《荀子·正名》:“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时之嫌,然且为之,不明其数也。”杨倞注:“嫌,恶也。”[11]430—431“嫌”表“嫌弃、不满意”义还见于《宋书·明恭王皇后传》:“废帝即位,尊为皇太后,宫曰弘训。废帝失德,太后每加勖譬,始者犹见顺从,后狂慝转甚,渐不悦。元徽五年五月五日,太后赐帝玉柄毛扇,帝嫌其毛柄不华,因此欲加酖害,已令太医煮药,左右人止之曰:‘若行此事,官便应作孝子,岂复得出入狡獪。’帝曰:‘汝语大有理。’乃止。”[8]1295从文意看,废帝对太后由顺从到不悦,太后赐帝玉柄毛扇,“帝嫌其毛柄不华”,很可能是废帝想杀害太后的一个借口,所以废帝才让太医煮药准备对太后“欲加酖害”。显然,“帝嫌其毛柄不华”中“嫌”当解释为“嫌弃、不满意、不高兴”。还如《高僧传》“为性率达,不厉小节,修行者颇共疑之,然什自得于心,未尝介意。”[3]47因为鸠摩罗什“为性率达,不拘小检”,所以修行者多嫌弃他、不满意他。故“共疑之”,义当理解为“都嫌弃他”。“疑”有“嫌”的“嫌弃、不满意”义,是词义沾染的结果。在古籍中“嫌疑”经常连用,如:《荀子·解蔽》:“故导之以理,养之以清,物莫之倾,则足以定是非,决嫌疑矣。”[11]401《楚辞·九章·惜往日》:“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12]149《新书·服疑》:“仆则亦臣礼也,然称仆不敢称臣者,尊天子,避嫌疑也。”[13]53《汉书·匡衡传》:“众子不得与列,所以贵正体而明嫌疑也。”[14]3340正是因“嫌疑”常连用,故久之,“疑”沾染上“嫌”的“嫌弃”、“不满意”义。
“疑”表示“嫌弃、不满意”这种用法还见于《世说新语·文学第四》50则:“殷中军被废东阳,始看佛经。初视《维摩诘》,疑‘般若波罗蜜’太多,后见《小品》,恨此语太少。”刘孝标注:“波罗蜜,此言到彼岸也。《经》云:‘到者有六焉:一曰檀;檀者,施也。二曰毗黎;毗黎者,持戒也。三曰羼提;羼提者,忍辱也。四曰尸罗;尸罗者,精进也。五曰禅;禅者,定也。六曰般若;般若者,智慧也。然则五者为舟,般若为导,导则俱绝有相之流,升无相之彼岸也。故曰波罗蜜也。’渊源未畅其致,少而疑其多。已而究其宗,多而患而少也。”[1]233—234从刘孝标《注》末句的意思看:殷浩在没有领悟“般若波罗蜜”一词的义理时,虽然佛经《维摩诘》中这个词语用得很少,但仍嫌其太多;在完全探究该词语的宗理之后,尽管这个词语在佛经《小品》中用得很多,但仍嫌其太少。再者,从正文以及刘孝标《注》的辞例来看:正文“疑‘般若波罗蜜’太多”与“恨此语太少”对文;《注》中“少而疑其多”与下文“多而患而少”对文,亦可知“疑”与“恨”、与“患”近义。而
(2)从刘孝标《注》和它书异文来判断:
刘孝标《注》引傅咸《羽扇赋序》曰:“‘昔吴人直截鸟翼而摇之,风不减方圆二扇,而功无加,然中国莫有生意者。灭吴之后,翕然贵之,无人不用。’按庾怿以白羽扇献武帝。帝嫌其非新,反之,不闻翼也。”[1]112“帝嫌其非新”可看作是“武帝疑是故物”之注解。此事亦见《晋书·庾怿传》:“怿尝以白羽扇献成帝,帝嫌其非新,反之。侍中刘劭曰:‘柏梁云构,大匠先居其下;管弦繁奏,夔、牙先聆其音。怿之上扇,以好不以新。’后怿闻之,曰:‘此人宜在帝之左右。’”[6]1926—1927其中“帝嫌其非新”亦可视为“武帝疑是故物”的注解。《建康实录》卷七:“六年春正月庚戌,以庾翼为安西将军,都督江荆司雍梁益六州诸军事、荆州刺史。将发,献玉柄毛扇。帝疑其故物。侍中刘劭进曰:‘柏梁云构,匠石先居其下;管弦繁奏,钟、先听其音。稚恭之进扇,以好不以新。’帝大悦。”[15]从“帝大悦”也可看出皇帝开始是因嫌弃庾翼献的旧扇而不满意,后来听了侍中刘劭的劝谏之后才龙颜大悦,此异文从反面可证“疑”当解释为“嫌弃、不满意、不乐意”。
(发表于《语言研究》,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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