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整改现场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6    浏览次数: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

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促进整改实效的持续提升,根据《印发<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强化巡察整改提升整改实效的意见>的通知》(郑大党发〔20245号)要求,经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巡察整改现场评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与内容

坚持客观性、全面性、实效性和持续性原则,对第一轮巡察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责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师生对整改满意度情况、整改公开情况等,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评估组织

现场评估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组织部参加,党委巡察办具体协调。根据工作需要,组建6个评估组,对27个被巡察单位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评估方法与步骤

(一)评估准备33日—311日)

1.动员部署

310日,召开现场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巡察整改现场评估工作,明确相关要求。

2.开展培训

组织现场评估组全体成员参加培训,邀请巡察专家重点讲解巡察整改评估的标准、流程、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参加评估人员准确把握要求,提高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3.联络沟通

36日,向被评估单位发送通知;311日,现场评估组与被评估单位对接落实有关准备事项和要求。

4.评估时间

现场评估组到每个单位的评估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由现场评估组与被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二)现场评估(312日—320日)

被评估单位组织召开巡察整改现场评估会。参会人员范围为:评估组全体成员、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各系(所、室、中心等)负责人、教授委员会成员、民主党派代表、师生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被评估单位总人数的2/3

1.听取汇报。被评估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本单位整改情况。听取汇报前,现场评估组要提前与被评估单位沟通,对汇报内容严格把关。

2.“码上测评”。现场评估组以电子问卷调查形式,对师生满意度进行现场测评。

3.个别谈话。现场评估组根据需要,确定个别谈话对象范围,谈话对象包括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授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等。

4.查阅资料。现场评估组依据《第一轮巡察整改现场评估检查对照表》巡察整改评估打分细则》,查阅、核对有关材料。

5.现场了解。根据需要,现场评估组走访被评估单位有关机构和人员。

(三)形成意见(320日—327日)

现场评估组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台账、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以及现场评估和打分情况,形成对各被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

(四)宣传报道(39日—327日)

现场评估结束后,被评估单位起草新闻稿,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舆情风险进行审核把关、报评估组会同巡察办审核后,通过被评估单位官网或公众号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被评估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自查,积极配合现场评估组开展各项工作,杜绝敷衍应付、弄虚作假。

(二)各现场评估组要熟悉掌握评估内容和方法要求,切实履行评估职责,深入了解、准确掌握被评估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整改评估检查要点和打分细则进行评分,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现场评估结束后,各现场评估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评估结果,并提出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持续整改的初步建议;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纪检监察机构对整改效果较差、弄虚作假的单位党组织进行约谈、问责,党委组织部将评估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年度考核内容。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36日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