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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9-08点击数: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为做好我校2017年推免生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各院(系)需成立相应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校纪委相关部门将对推免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推免各项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二、严格推免工作程序和纪律

1.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认真做好推免工作。推免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被推荐人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推免名额、推荐(接收)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凡单位及个人对有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校纪委监察处或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由于推免生工作时间性强,请各单位按时按程序完成各项工作。学校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时间

工作进度安排

9月15日前

制订推荐办法及细则并上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并召开推免工作会议,进行相关工作布署。各院系制定推荐和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上报教务处备案。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政策的宣传动员及摸底工作。

9月20日前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综合测评工作,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学校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复核。

9月25日前

学校审核、公示推免生名单;已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确认手续。

9月25日后

获得推荐资格学生按所报考学校录取要求参加录取相关活动

四、其它事宜

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及时间规定做好推免生各项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推荐名额待教育部文件下发后确定并公布。

2.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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