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教务处将组织2016届本科生(2012级四年制,2011级五或七年制)的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创新学分认定的学生须填写《郑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支撑材料。关于创新学分申请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郑州大学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校教务[2006]19号) (见附件1)文件。
二、院系组织审核,并将申请表(见附件2)及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材料于6月5日前一同报教务处(综合管理中心230房间,联系电话:67783258),同时汇总表以Excel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信箱lgq@z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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