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网上“评教”、“评学”工作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给师生提供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为保证本学期网上“评教”、“评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教”、“评学”时间
按照学校规定,每学期“评教”、“评学”时间是开学后两周至考试前两周。本学期从2016年3月14日开始,2016年6月20日截止。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在此时间范围内进行“评教”、“评学”活动。
二、关于学生“评教”人次数问题
我校规定学生“评教”人次数达到30以上结果才有效。系统设计的学生“评教”是一个动态过程,时间周期为14天,即“评教”结束2周后又可对同一教师进行第2次评价。因此,即使是不足10名学生的小专业,经过几轮评价人次数也是可以达到30以上的。
三、 “评教”、“评学”注意事项
根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关于网上“评教”、“评学”的问题及建议,学校将对“评教”、“评学”工作进行整改,力争做到“评教”、“评学”全覆盖。从本学期开始,对于无故不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对其使用成绩查询系统、空闲教室查询系统、课程表查询系统的权限进行限制,待其完成评教后允许其进入系统进行相关查询。对于未参与“评学”的教师,将与所在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成绩挂钩,同时取消其参与学校教学优秀奖的参评资格。
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动员教师、学生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教务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