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郑州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重考工作定于5月1日前进行,为保证本次重考工作稳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课程
2016届本科毕业生在第6、7学期(学制为:4年、6年)或第8、9学期(学制为:5年、7年)所学课程中经补考或重修后,至今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准予参加本次重考。
二、考试安排
重考工作要求在2016年4月27日至29日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开课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负责组织安排,并报教务处;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进行的院(系),必须向教务处备案,以便巡视。试卷由开课院(系)或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印制。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以下时间:上午:8:00-10:00,10:00-12:00, 下午14:30-16:30。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于4月22日10:00点之前将“院系重考时间汇总表”、“重考学生名单”(从教务系统打印)加盖院(系)公章报教务处232房间,将“院系重考时间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ks@zzu.edu.cn,将“重考学生名单”送至开课院(系),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做好重考准备工作;若院系无此类考生,也要邮件上报,上报方式:某院(系)考生为零;
2、学生必须凭带照片的准考证(“考生考试座位贴”:可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校园卡或学生证方可参加考试;
3、各院(系)务必在考试前2天将带照片的准考证(“考生考试座位贴”:可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一式3份交与开课院系,此准考证是学生考试的依据,一份作为座号粘贴,一份作为监考教师核对考生身份,另一份作为教务处巡视时使用;同时学生所在院(系)也要为考生发放此“考生考试座位贴”,作为考试时凭证。
4、监考教师主要由开课院(系)派出,务必于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相应考场,监考教师首先将带照片的座位贴(可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贴在相应座位上,考生对号入座,并核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身份;
5、特别提示:监考教师(开课院系)务必在黑板上书写如下字样:“替考者和被替者将被开除学籍;禁止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入场,否则以违纪处理。”
附件:院系2016届毕业生毕业前重考时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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