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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卢耀恩时间:2015-10-17点击数:

各院(系):

学业审核是通过对学生在校学习成绩的全面审核,依据学校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向学生出具个性化学业审核报告,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效,进而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水平的教学管理改革措施。为做好本学期学业审核工作,特做如下安排:

一、学业审核系统操作

普通本科生学业审核系统开发与测试工作业已完成,该系统位于郑州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模块下。各院(系)教务员可登陆“郑州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学业审核”,对本院(系)在校生分年级进行学业审核。

学业审核完毕后,院(系)即可点击“查看学业审核结果”按键查看本院(系)学生的学业审核整体情况,如当前不合格课程总学分、曾经不合格课程总学分、是否1个学期不及格学分达17学分(或15学分)及以上者等;学生登陆成绩查询系统即可查看个性化学业审核报告。

二、学业警示工作组织

为增强学生、家长及学校各相关方联系,加强对存在不能顺利完成学业风险学生的学习指导,督促相关学生按时完成学业,学校将对下列学生给予学业警示:一个学期所修读的课程至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达15学分者;自入学起必修与限选课程不及格学分累计达25学分及以上但不足35学分者。

院(系)在系统中完成学生学业审核后,即可通过学业警示子系统中的“打印学业警示通知单”模块,打印《郑州大学学业警示通知单》(一式三份),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盖章)、学生填写分析与改进报告并签字,经家长、辅导员签字后,院(系)教学办公室存档一份,学生、家长各一份。

三、退学和试读办理

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一个学期必修与限选课程至补考或重修后不及格学分达17学分者;自入学起必修与限选课程(无论重修与否)不及格学分累计达35学分者。

院(系)通过学业审核,发现学生达到上述应予退学条件的,须通知应学生及时办理退学手续,同时提醒上述学生可依《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试读实施细则》申请退学试读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相关要求

学业审核是提高学习人才培养质量水平的教学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院(系)务必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其作为学期教学管理常规工作抓实抓好。学校将于每学期中期教学检查中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其作为院(系)年度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加强考核。

各院(系)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本学期学业审核和学业警示工作,并撰写本院(系)学业审核和学业警示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实施情况、本学期学业审核和学业警示工作数据统计、学业警示通知单的填报管理情况、学生退学及试读手续办理情况等),总结报告应于10月30日下午5:00点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31房间)。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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