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完善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责任体系,发挥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的引领作用,打造优秀专业建设团队,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切实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建立本科专业大类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制度。现将《郑州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讨论稿)(附件1)及《郑州大学专业负责人个人申请表》(附件2)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老师申报。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郑州大学专业负责人个人申请表》加盖院系公章后,可送至综合管理中心228房间,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67781659,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szjy@zz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一:《郑州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讨论稿)
附件二:《郑州大学专业负责人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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