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在部分院(系)采用985高校试卷及交叉监考的通知

作者:卢耀恩时间:2015-06-25点击数:

考试工作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加强考试管理,根据学校会议精神,本学期期末教考分离工作仍然从“文理工医”四组中各抽2门课程使用985高校命题的试卷、全校理工科的《微积分》A(II)由校外名师命题外,再从“文理工医”四组中各抽1个院(系)实行监考教师交叉监考(即每个院系的期末考场中,要有另外一个院系的教师监考)。为了保证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特别强调如下内容:

1、该通知中的课程考试,严格按照《郑州大学期末考试操作程序及要求》管理。

2、组织由985高校命题的试卷考试时,相关院(系)按照学生学号的单双号分成两组,一组使用985高校命题的试卷,一组使用本校教师命题的试卷;985高校试卷份数按各院(系)已经安排好的考场人数的一半准备,由各院(系)填写试卷袋,于6月26日17:00点之前交教务处(232房间)。

3、评卷结束后,分别计算两组学生的考试平均成绩,以平均成绩高的一组为基数,把另一组学生的卷面成绩加权、登记为:原始卷面成绩加两组平均成绩的差额。卷面成绩最高为100分。

4、各院(系)在考试工作结束一周后,要提交以下资料到教务处:

(1)考试分组情况。

(2)两组学生的原始卷面成绩和加权后的卷面成绩。

(3)采用985高校试卷分析及考试工作总结。

(4)意见及建议。

5、实行监考教师交叉监考的院(系)要提前通知到每一位监考教师,并做好监考教师未到位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6、相关院(系)名单

(1)使用985高校试卷的院(系)名单:

化工与能源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文学院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2)实行交叉监考的院(系)名单:

建筑学院 药学院

教育系 物理工程学院

教务处

2015年6月25日

郑州大学教务部版权所有   郑州大学教务部制作维护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电话:

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