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修课补(缓)考工作定于2014年3月1、2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修课补考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工作由开课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教师共同承担,开课院(系)监考教师为主监考,学生所在院(系)教师为副监考,各院系务必按考试安排要求教师按时到相应考场监考,并在开考两天前报本院系监考教师名单至开课院系,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监考人员1”由开课院系派出,负责试卷领取和回收;公修课补考时间和地点请参见:郑州大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修课补(缓)考时间、地点安排表;其它课程的补考时间和地点由各院(系)参照公修课补考时间统筹安排,监考工作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并及时报送教务处。
院(系)要按照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及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本次补(缓)考工作,并完成该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
一、试卷
1.试卷采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所命两套试卷(A、B卷)中未使用的一套试卷。
2.试卷格式要求与学校试卷模板一致。
二、试卷管理
试卷实行开课院(系)负责制。公修课试卷印刷完毕后,由教务处保存,考试时由开课院(系)考前带到考试地点;非公修课的试卷由开课院(系)负责印刷、保管。
三、考试安排与监考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且成绩在40分以上(含40分)者可以参加补考,40分以下者应申请重修。请各院(系)按照要求核对补缓考人数、打印“补(缓)考学生名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各院(系)应及时报送“补(缓)考学生名单”和“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至开课院(系)。
“补(缓)考学生名单”和“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是组织学生考试的依据。学生所在院系务必在2月27日15:00前把补考学生名单(成绩记录单)报开课院系,同时报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可从教务管理系统上打印,具体操作附后)一式三份交开课院系。考生考试座位贴”一份作为考生考试座位贴,学生按座位贴对号入座;一份作为监考教师核对学生身份;一份在考试时由主监考交与教务处巡视人员,以便核对学生身份;同时学生所在院系也要为考生此“考生考试座位贴”,作为考试时凭证。“考生考试座位贴”是开课院系教师安排考生的依据,不报送此贴无法安排考试。
2.考试监考工作由开课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共同承担。各院系应选派对考试业务工作比较熟悉的教师进行监考,安排好分配给本院系的监考任务(参见附件),并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每个考场至少选派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中应有1名专业教师,考生多的考场应酌情增加。开课院系的监考教师为主监考,负责整个考场的安排与组织,主要负责试卷存取等,其他监考教师听从主监考的安排,主要负责考场布置等工作;同时,各院(系)要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监考教师在监考时务必佩带监考牌;监考教师需按照“郑州大学监考须知”要求做好监考工作。公修课补(缓)考的监考任务请参考附件。
考虑到公修课程一个考场考生来自不同院(系),监考教师要按学生院系提供的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分院(系)让学生就座,按院(系)提供的“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逐一核对考生,并在“补考学生名单”或“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上注明有关情况,备查。
3.学生必须凭“校园卡”(考试证)、“学生证”(两证必须齐全)以及“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参加考试。
4.院(系)应将各门课程补(缓)考安排情况及时通知到考生和相关的教师,院(系)领导应加强巡视,确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 。
5.严肃考风考纪,补考考场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过程全程摄录,违纪必究。
附件:郑州大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修课补(缓)考时间、地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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