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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大学2009届毕业生重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9-03-23点击数:

关于郑州大学2009届毕业生重考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郑州大学200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重考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本次重考工作稳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09届毕业生在校前7学期(建筑学院、医学类部分专业前9学期)所学课程中经补考或重修后,至今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准予参加本次重考。

已毕业和延期毕业的学生以及需要学位重修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该考试。

二、考试安排

公修课的重考时间为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由请参阅附件,各院(系)在收到本通知后应马上通知相关人员准备重考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非公修课重考工作必须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开课院(系)负责组织安排,重考试卷由开课院(系)负责印制。

三、注意事项

1.请提前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做好考试工作准备;

2.学生必须凭带照片的准考证(可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证(或带照片的校园卡)和学生证方可参加考试;

3.各院系务必在考试前2天将带照片的准考证(可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一式3份交与开课院系,此准考证是学生考试的依据,一份作为座号粘贴,一份作为监考教师核对考生身份,另一份作为教务处巡视时使用;

4.监考教师主要由开课院系派出,务必于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到达相应考场,监考教师首先将带照片的准考证(可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贴在相应座位上,考生对号入座,并核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身份;

5.请各院系要求监考教师(开课院系)在黑板上写上如下字样:“替考者和被替者将被开除学籍;禁止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入场,否则以违纪处理。”;

6.未安排考试的公修课程,学生所在院系应主动与开课院系联系,由开课院系安排考试时间、地点,所需要教室请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2009届毕业生毕业前公修课重考安排表

公修课重考学生人数统计表汇总

带照片的准考证的打印方法

郑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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