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进行九天以来,天气非常热,各院系教师尽职尽责,不辞辛苦,克服种种困难,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同时,各位巡视员老师都严格按照学校和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对我校各考场进行认真、细致的巡视,保证了本次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根据各院系和校巡视组信息反馈的情况来看,各院系本次期末考试总体进展状况良好,院系领导都积极重视、排班巡考。各监考教师尽职尽责、认真监考,多数考场干净卫生、座位安排合理,大多数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认真答题。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院系为我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树立的典范,其他院系请加强对这些院学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材料馆一楼考场的营造的考试氛围特别好,管理工程系考场组织非常好,监考教师尽职尽责。
但是,在此次巡考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现提出通报,望各院系引以为鉴:
1、 仍有部分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未带或不出示考试相关证件,给考试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2、
考生手机带入考场的问题仍有存在,望各院系给予高度重视。有些监考教师对考生携带手机情况认识不到位,认为手机是考生考试过程中看时间的工具,有关院系务必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认真学习《郑州大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3、
南3、北3和环水楼的部分考场未清理干净,影响了考场环境。考试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占用考试用教室的座位。考试前,有关院系务必加强清理教室(主要是占位书籍)的工作。
4、 个别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长期坐在学生位置上,不能很好地履行监考职责。有监考教师(环保馆二楼考场)在监考过程中玩手机,与考场氛围不协调。
5、
水利与环境学院有一名考生在《水文监测》考试中作弊,基础医学院08级有3名同学在《医学有机化学》中作弊,土木工程学院有2名同学作弊,电气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各有5名同学在考试中作弊。
希望各个院系认真总结,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查漏补缺,做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为这一学年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附:《郑州大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舞弊的学生,视其情节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课程成绩无效,按零分计入:
1. 不遵守考试规则,将书包、笔记、教材、通迅工具等带入座位者;
2. 不听从监考教师指挥,干扰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者;
3. 考试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经警告仍不悔改者;
4. 在桌面等处抄写有关公式或有关考试内容者。
2009年6月30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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