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又一轮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范围:
凡属2005年学校公布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参见《郑州大学关于公布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校教务[2005]35号),未参加或未通过4月份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的,均可参加结项验收。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方可申请教学成果鉴定。
二、报送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鉴定的通知》(见附件1)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与鉴定工作细则》(见附件2)。
2.
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同时进行。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须提交《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以及项目的研究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除教材类、网络课程或多媒体课件类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须在CN刊物上或郑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至少发表一篇反映本项目研究内容的论文。
同时申请成果鉴定的项目,须提交《郑州大学教学成果鉴定书》(附件4),以及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一式6份。申请成果鉴定的项目必须有在省级及其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反映该项目水平的科学总结或论文。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3本或3套)。
4.上报材料须用牛皮纸袋装好,将《结项报告书》、《鉴定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所在单位须提交《郑州大学教学成果申请鉴定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1~5内容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
本项目采取网络申报与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10日17:00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联系电话67783139),网络版发至电子信箱:szjy@zz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对于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加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鉴定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与鉴定工作细则》
附件3:《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4:《郑州大学教学成果鉴定书》
附件5:《郑州大学教学成果申请鉴定汇总表》
附件下载
郑州大学教务处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