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和主要内容,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考察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贯彻、落实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我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7届普通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合作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推荐条件
1.以独著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
(1)院(系)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实用(参考)价值;
(3)选题科学,论证充分,相关数据、资料真实、完整;
(4)较好地体现了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5)设计图纸完整、规范,表明学生已掌握工程设计的基本方法,并展现了作者的设计思路和创新理念,体现了对知识掌握和运用的熟练程度,设计方案具有应用价值;
(6)毕业设计(论文)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的要求。
2.以团队形式推荐的设计作品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论文)由3位以上同学共同协作完成;
(2)选题科学、分工明确,各子课题设计合理,作品整体水平较高。
三、推荐数量
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院(系)当年本科(普教)毕业生总数的3%。
四、材料要求
1.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1或2);
2.毕业设计(论文)中、英文摘要(限200—300字);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原文和附件(课题设计等相关资料);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料;
5.其它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密切相关的材料;
6.院(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
五、评审程序
1.教务处对各院(系)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资格审查。
2.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专家组参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体系》(附件3)对各院(系)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后报学校批准确认。
3.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杂志发表的毕业设计(论文),可直接入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时间要求
请各院(系)根据要求,于10月11日17时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地点:行政楼230室 联系电话:67783258
联系人:张合福),逾期不再受理。
七、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奖励
奖励办法另行公布。
附件:1.郑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2.郑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推荐表
3.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体系
附件下载
教务处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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