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教务〔2007〕4号
校内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根据《郑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校教务〔2006〕2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各项目组应认真总结立项以来所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据实填写《郑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年度进展表》(进入教务处主页,点击资料下载即可下载),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期报告,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本形式于2007年4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联系电话6778109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iaoyan@zzu.edu.cn。
二、召开项目交流会
1.采用交流会的形式分组进行检查,项目按类别分为6组,分别是:(1)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研究;(2)人才培养模式研究;(3)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4)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5)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研究;(6)实践教学改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在交流会上,各项目负责人逐个进行5分钟到10分钟的交流汇报,学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对各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三、项目经费
按照《郑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务〔2006〕25号)文件要求,对通过中期检查的重点和一般项目学校将下拨第二批经费,未通过检查的项目将停拨经费,对未通过检查的非资助项目,将取消其校级教学项目资格。
请各项目组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年度总结工作,及时将《郑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年度进展表》及中期报告报送教务处。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