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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3-21点击数:
    凡在新区报名参加第23次(2006年4月1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和交费条于3月28、30日下午,到原报名处(南5号楼101教室西门)领取准考证,过时不侯。特别提示:考生必须严格按准考证上的上机时间进行上机操作考试,既不能提前考试,也不能推后考试,否则按旷考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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