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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2级学生《大学物理实验》课重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6-03-29点击数:

郑州大学教务在线

关于2002级学生《大学物理实验》课重修的通知

大学物理实验》是一门考查课,学生该门课的成绩评定采取平时成绩(预习考核,实验过程考核,实验报告评阅)与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的方式,其中,平时成绩占70%,期末考核占30%。按照郑州大学物理实验中心的规定,学生《大学物理实验》课成绩不及格时须申请重修,重修后可获得《大学物理实验》课重修成绩。原则上,每学年结束时,《大学物理实验》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地提出重修申请,并按照学生所在院系教学办的安排,跟随该院、系下一届上《大学物理实验》课的学生一起上课,进行重修。重修学生到达实验室后,需及时地与实验指导教师联系,说明个人情况,以便于期末成绩的统计。除此之外,实验中心不再组织其它形式的重修和补考。物理实验中心在2005年8月已通过物理工程学院教学办将此规定通知到各开课院系教学办,并从2005年8月开始执行。

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2002级《大学物理实验》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未按实验中心的规定进行《大学物理实验》课的重修。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原因,物理实验中心决定给这部分即将毕业的学生提供最后一次《大学物理实验》课的重修机会。具体安排如下:

1.此次《大学物理实验》课的重修只针对2002级学生。

2.至2006年5月31日止,参加《大学物理实验》课的重修的学生可在每周一至周五的任何正常工作时间内,到物理实验中心的任何一个正在上课的实验室做实验。

3.学生每次来做实验之前,须提前写好此次实验题目的实验预习报告,到实验室后,须首先与在该实验室指导实验的老师联系,说明自己的情况,并在老师的安排下进行实验,实验结束后,请指导老师在自己的实验报告上签字(不签字无效),并在课下的时间内按教材上的要求完成实验报告。

4.当累计完成10个实验题目时,学生可将10个实验报告一并交到物理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根据学生实验情况给出实验成绩。

5.2006年5月31日,课程重修全部结束。

物理实验中心

2006年3月29日

附件

关于《大学物理实验》课重修的规定

《大学物理实验》是一门考查课。按教学大纲要求,学生该课程的成绩评定采取平时成绩(预习考核,实验过程考核,实验报告评阅)与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的方式,其中,平时成绩占70%,期末考核占30%。按照郑州大学物理实验中心的规定,学生《大学物理实验》课成绩不及格时须申请重修,重修后可获得《大学物理实验》课重修成绩。原则上,每学年结束时,《大学物理实验》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地提出重修申请,并按照学生所在院系教学办的安排,跟随该院、系下一届上《大学物理实验》课的学生一起上课,进行重修。重修学生到达实验室后,需及时地与实验指导教师联系,说明个人情况,以便于期末成绩的统计。除此之外,实验中心不再组织其它形式的重修和补考。

物理实验中心

200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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