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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教研工作量计算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5-12-31点击数:

郑州大学教务在线

关于统计计算2005年教研工作量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计算2005年教研工作量,请各单位收集、汇总2005年元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的教研论文、教材、教学成果奖、名牌专业、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指导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等实物材料,并于2006年1月10日上午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235#(电话:67781092),过期不候。教务处将按照校人事[2005]22号文件要求对各院系的教研汇总材料进行核查确认,并计算相应的教研工作量。具体要求说明表格详见附表(教务处主页可下载)。

注:

1、有关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教学成果奖、名牌专业、精品课程教研工作量的计算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文件为准,由教务处统一进行核算,院系不再核算;

2、鉴于省级、校级名牌专业、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尚未正式下文,所以在2005年教研工作量统计中暂且不计算,等正式文件下发后,计算到2006年教研工作量中。

附件:

2005年度教材统计表.doc

2005年度教学鉴定项目统计表.doc

2005年度教研论文.doc

郑州大学2005年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计算原则

1.本办法仅用于计算普通本科教育的教研工作量。

2.教研工作量计算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登记核算,教务处汇总确认。确认时,需查验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教材提交样书1本。

3.所有教研项目均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教材)、奖励证书、批准文件为准。

4.教研项目及奖励只计算由政府和学校组织者,各类学会的不予计算。名牌专业、精品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建设年度平均计分。同一项目以不同形式完成,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含鉴定、结项)在首次计分后,又获更高一级奖励者,只补足差额。

5.教研项目只计算本校教职工工作量,其分值按主持人和参与人两块计分,各占50%;课题组成员(取前5名,国家级重大合作项目取前7名)分属不同单位者,按其所占分值划拨到相应单位。为体现重奖国家级教研项目和国家级教研成果奖的原则,参照科研处奖励办法,在教研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课题组。

6.成果计算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不能提供实证材料者,可在下一年度由教务处进行确认。

二、计算办法

(一)采用分值办法计算

计算公式为:

年教研工作量分=年成果分+年名牌专业分+年精品课程分+指导竞赛分

(二)成果分核算

第一类 教研论文分参照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及分值由教务处负责计算。

第二类 教学成果获奖分

1.通过国家级鉴定(结项)的教学项目每项计200分,省部级计50分,校级计5分;

2.获国家级特等奖每项成果计10000分,一等奖计5000分,二等奖计3000分;

3.获省部级特等奖每项成果计600分,一等奖计200分,二等奖计120分;

4.获校级特等奖每项计25分,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

第三类 教材分

教材编著工作量分主编与参编(含副主编)两类计。

1.全国统编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全国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定教材、全国优秀教材每部100分,主编与参编各占总分值的50%。

2.其他正式出版教材每部30分,主编与参编各占总分值的50%。

(三)名牌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分核算

1.国家级名牌专业计5000分;

2.省级名牌专业计1000分;

3.校级名牌专业计500分。

(四)精品课程分核算

1.国家级精品课程计3000分;

2.省级精品课程计1000分;

3.校级精品课程计100分。

(五)指导竞赛分核算

1. 指导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获特等奖的教师计800分,一等奖计600分,二等奖计300分;

2. 指导省部级大学生竞赛获特等奖计80分,一等奖计60分,二等奖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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